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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进口商如纯粹为出口而进口食物或进口过境的食物,是否须根据《食物安全条例》登记?

发布时间:2023-11-16 阅读数:217

根据《食物安全条例》,登记规定并不适用于纯粹为出口而进口的食物,而有关食物是航空转运货物或在进口至出口的期间一直留在将之运载进口的船只、车辆或飞机。不过,如有关食物再经加工处理、包装╱重新包装或转至其他运输工具,由于有关食物有机会流出本地市场,获取有关食物的进口商须根据《食物安全条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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