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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公司注册常见问题

萨尔瓦多的公司可以根据其业务需求采用各种法律结构。通常,萨尔瓦多的法人实体属于以下三种类型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SA de CV) 或外国分支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至少需要2名股东;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至少需要1名股东。

葡萄牙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必须由全部或部分股东名称的缩写或全称组成,并在公司名称中标明"Limitada"或"Lda"字样。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英语: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简称圣文森特。小安的列斯群岛南部的一个小岛国,英联邦成员国之一,主要产业是农业和国际金融业。其中,国际金融业是重要收入来源。

此外,圣文森特也是全球最著名的离岸金融市场之一!金融服务资源丰富,金融监管立法完善,是全球顶级金融公司理想的交易目的地,同时也是一个非常优质的离岸公司注册地。

圣文森特还是全球第二大海外汇款受援国,仅次于莱索托。

在圣文森特注册一家公司,内容参考外汇,可以享受外汇豁免,开展相关业务,因此,在这里注册了公司,实际上就相当于拥有一张监管牌照,常见的一些外汇网站上也可以看到圣文森特监管的身影。本质上它其实就是一家公司。

  1. “SRO” (společnost s ručením omezeným),有限责任公司;
  2. “AS”(akciová společnost),股份公司;
  3. (Živnostenský list),私营企业家;
  4. “VOS” (veřejna obchodní společnost),公共商业公司;
  5. “KS” (komanditní společnost),有限合伙企业;
  6. «Družstvo»,捷克共和国的合作社。

其中捷克共和国的 AS 有限责任公司和 SRO股份公司 公司注册最受欢迎。

捷克公司设立后,我司可协助您办理VAT注册。

如需办理,请提供以下资料:

公司信息(公司名、公司地址、公司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信息、银行信息(海外账户亦可)、年营业额、银行对账单、其他欧盟国家VAT注册证书(如有)、委托书

法人的所得税为 19%,自然人的所得税为 15%。

增值税为 15-21%(取决于公司的活动类型)。

位于捷克的企业其在任何连续12个月之总营业额超过1,000,000克朗者,BIXU向税务机关登记为加值税缴纳公司。基本的课税/申报期间为一个日历月。一个加值税缴纳者在符合某些条件(例如其前一个日历年的年营业额没有超过1,000万克朗)时,可决定每季课税/申报的时期。

注册英国基金会的优势特点:
(1)全球范围内知名度高,继美国之后的第二大金融中心
(2)经营范围不受限
(3)合法不交税(不在英国当地营业),税务安排便利
(4)成立费用不高,且每年维护成本低
(5)注册资本不需到位
(6)法制健全且非常稳定
(7)一个股东就可开英国公司,无国籍限制
(8)可在世界任何银行开银行户口
(9)后续服务简单,公司形象信誉极佳、国际地位较高

1、你的组织章程最好要有符合免税的条文。成立一个非营利组织和成立一个营利公司过程很相似。
2、非营利组织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程序,举行年度大会,接受公司章程。但是,公司成立后,要向联邦和州有关部门申请获准免税,因为免税的批准并非随着公司的成立自动授予的。
3、为了符合税法第 501(c)(3) 条款,非营利组织必须是为了宗教、慈善、教育、文学和科学或者其它公众利益的目的。

在美国注册基金会的两种方式:

1、注册普通有限公司形式
公司名称以基金会结尾,这种美国基金会除了公司名称不同外,其它性质都与普通有限公司一样。
2、在美国成立非盈利性组织
非盈利性机构成立后,这些组织可以允许在27个月的时间内向联邦政府申请免税资格。如果没有申请免税号的话,那和普通注册美国公司就没什么区别了。
合格的免税非营利组织不但收入不用缴纳联邦税,而且通常也享受州、地方和房产等税务减免。个人向非营利组织捐款,捐出去的钱可以从其应缴税收入中扣减。企业的捐款,捐款额在自身年收入3%之内的部分可以免税。非营利组织还可以在邮局取得批量邮件的邮资优惠,公益慈善组织也可以接受私人基金会的捐赠。
非盈利性质确实更加容易得到信任,因此,注册非盈利组织成为区kuai链项目主体是目前行业内常用的一种操作方式,因为你需要满足它去中心化的特点,例如美国,新加坡的非盈利性公司。都是不少项目方的选择。

特别受欢迎的开曼基金会的主要特点如下:
1.独立的法人资格:与信托不同,开曼基金会本身就是一个法人,可以允许更简化的结构。
2.目的:开曼基金会可以出于任何合法目的而成立,包括慈善和非慈善目的。
3. 受益人:开曼基金会可以选择有受益人。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受益人将不具有对抗开曼基金会的资格(此类监督职能归属于“监事”)。
4· 成员/股东(或缺乏):开曼基金会可以作为没有任何成员或股东的孤儿实体存在。
5· 灵活性:开曼基金会的管理规则、结构和角色有很大的空间来适应一系列定制需求。此外,开曼基金会的章程可以通过“章程”进行补充,这些章程未在公司登记处备案,因此可以保持私有,为开曼基金会的运营提供一定程度的隐私,并进一步灵活地制定自己的规则关于其结构和管理。
6· 信托法适用:开曼群岛信托法的某些规定扩展到适用于开曼基金会,包括信托法第 48 条允许受托人申请开曼法院的指示(通常称为“祝福”申请) )。这是一种补救措施,可用于在做出重大决定时保护受托人,例如在进行重大分配或承诺时。

开曼基金会被广泛用于各种用途,包括:
1. 慈善组织;
2. 私人财富、慈善和商业环境中信托的替代方案;
3. 私人信托公司(PTC);
4. 投资基金结构中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
5. 去中心化自治组织 (DAO)。

相关法案对巴拿马基金会章程应当包括的内容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

(1)基金会的名称;(2)基金会的初始资本;(3)明确任命基金会成员或基金会理事会成员,其中应包括创始人及所有人的住址;

(4)基金会的住所;(5)巴拿马共和国该基金会常驻代理人的名称和住所;(6)创立基金会的目的;

(7)基金会受益人的确定方式,创始人的确定方式可以包括于其中;(8)保留修改基金会章程的权利(如需);(9)基金会的存续期间;

(10)基金会财产的使用方式,以及解散时其财产的清算方法;(11)创始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合法条款。

巴拿马基金会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基金会主要用于慈善或财产规划,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从运作方式角度来说,虽然基金会可以拥有诸如地产、股票、债券和公司等方面的投资,但基金会不能直接参与商业活动。

第三,巴拿马基金会没有所有人。其创立人需出具一份“意愿书”,指明其身故后该基金会的资产如何处理,且创立人的继承人无权撤销对基金会的捐赠或者转移财产的行为。

第四,创立人或第三方的债权人只能在向基金会赠与或转让资产之日起3年内提出抗辩,否则无权要求强制执行基金会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