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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挂旗

挂满旗的形式最早起源于16世纪,当时信号旗是军舰海上指挥的重要手段,当分属不同国家的军舰在海上相遇时,为了显示互无敌意,除了让水手在桅杆横桁上站立外,往往也会把本舰配备的信号旗全部升到桅杆上(,用以向对方示意自己已经放弃发号施令。 1805年,特拉法加海战中,英国海军中将纳尔逊在旗舰“胜利”号上发出了英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海军信号“英格兰期盼人人恪尽其责” ,使得船上挂满信号旗的行为有了庆贺“胜利”的寓意,因此挂满旗成了船舶庆贺重大节日的隆重仪式,并作为航海文化流传了下来。

 一、船舶挂旗概览

1、船头公司旗

停泊时,悬挂于船首最前端旗杆上,航行时不挂。

2、公司旗(该船所属公司的标志旗)

悬挂于后桅顶。

3、国旗

国旗代表国家主权和尊严。各国对国旗的悬挂均有各自的要求。中国籍船舶及进入中国内水、港口、锚地的外国籍船舶都应遵守我国的《船舶升降国旗管理办法》。其规定为:

  1. 悬挂时间:每日早升、晚降,恶劣天气除外。船舶在航行、锚泊时,由4-8点的值班水手负责升降;靠泊时则由相应班次的值班水手负责。
  2. 悬挂位置:中国籍船悬挂于船尾旗杆上。无船尾旗杆的挂于驾驶台信号顶部或右横桁。外国籍船悬挂中国国旗时,应悬挂于前桅或驾驶台信号桅顶部或右横桁。当中国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悬挂于右横桁时,中国国旗应在最外侧。
  3. 船舶所悬挂的中国国旗,应当整洁,不得破损、污损、褪色和不合规格。

4、抵达国外港口国旗(该港所属国家的国旗)

悬挂在前桅桅顶或右横桁。若与其他旗帜同时悬挂于右横桁时,港口国国旗应在最外侧,出港后即降下。

船舶挂旗类别:

  1.  国旗,表示船舶的国籍,应悬挂在船尾旗杆或后桅斜杆上。
  2.  公司旗,表示该船所属公司或局的专用旗号,一般悬挂在船首旗杆、前桅顶或后桅顶上。
  3.  到达港的国旗,一般悬挂在前桅杆或后桅杆的各部位均可。
  4.  国家领袖旗,当有国家领袖在船上时,应悬挂该旗。一般悬挂在前桅杆或后桅杆的各部位。
  5.  国际信号旗/通信用旗,挂在前桅的各个部位。

各类旗帜升降时间 :

  1.  不论在航行或停泊时,应悬挂的各类旗帜通常应在日出时升起,日落时降下。
  2.  在升旗时,应首先升起国旗,随后升起其他各旗;降旗时,先降其他各类旗,最后降下国旗。
  3.  在极地航行时,应在能看得见的情况下悬升相关旗帜。
  4.  船舶在进出港或其他必要显示国籍的情况下,国旗及各旗的升降时间视需要提早或延迟。

二、升、降旗的正确操作法

升国旗:

1. 国旗

国旗是代表一个国家的尊严。保护国旗是所有海员的光荣职责,应时刻注意国旗悬挂状况。升国旗时应注意缓缓升起,并应升到顶后系牢旗绳,防止松弛而滑下。国旗应保持飘扬,不应卷叠。收下后平整叠好,放在旗箱内。如有破损应及时缝补。

船舶间致敬航行中在较近距离与本国及友好国家的海军舰艇和商船相遇时,应用国旗敬礼,以示敬意。敬礼的方法是,在驶近对方船的正横方向前,将国旗降到一半高度;对方船亦应同样将国旗降至一半高度,随即再拉到顶表示回礼。我船亦同时将国旗升到顶。敬礼全过程结束。在下半旗期间敬礼时,应先将国旗升到顶后再降到一半高度处。敬礼毕后还应将国旗升到顶然后再降至半旗位置。

2.下半旗

凡遇哀悼日,应按国务院指示、规定下半旗致哀。在挂半旗时,应先将国旗升到顶随后再降到一半高度。在日落后降旗时,仍应先将国旗升到顶后再降下。在国外港口是否需要降半旗,都应根据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正式通知执行。

3.挂满旗

凡遇国庆及重大节日,停泊中的船舶应挂满旗致庆。主要方式是,在主桅顶再升挂国旗,从船首、尾到前后桅以及桅间用绳索以滑车固定穿引,将国际信号旗连接并绕缠于张索上,然后升起装饰全船。

但应注意下列各点:

  1. 将全部国际信号旗从形状(方旗与尖旗)与色泽上做好搭配。
  2. 升降索以及主旗绳应采用白棕绳,信号旗应与主旗绳牢固连接。
  3. 航行中不挂满旗但中前后桅顶分别悬挂国旗。船首公司旗、船尾国旗等仍应悬挂。
  4. 按照船舶的大小及类型,悬挂满旗亦可采取不同的形式。
  5. 在国外港口遇该国国庆及重大节日是否挂满旗,需按驻在国使领馆指示执行。

船舶进出港时应悬挂的旗号:

  1. 不同的港口国或不同的抵达港对船舶应悬挂的信号旗有不同的要求。航船在进入这些水域之前或当时,应设法了解这方面的有关规定以便正确悬挂。例如,船舶进出我国港口时一般应悬挂船名旗,而进靠上海港时还应悬挂泊位旗。通过日本关门海峡的报告线时应悬挂信号旗“KPU”或“KPM”等。
  2. 需要引航员时,先挂出“G”旗(我船需要引航员)。当引航员登船后应降下“G”旗,升上“H”旗(我船上有引航员)。当引航员离船后应即降下“H”旗。
  3. 航抵国外港口或返航抵达国内第一港时,到检疫锚地锚泊应悬出“Q”旗(我船没有染疫,请发给进口检疫证)。待检疫结束,领到进口检疫签证后,可降下“Q”旗。
  4. 抵达泊位系泊结束后,即可降下船舶呼号旗、泊位旗和引航旗等。例如,船舶进行油类作业时,应及时悬挂“B”旗,表示本船还在装、卸或载运危险物。作业结束时立即降下。
  5. 船舶在预计开航前12h,应在明显位置悬挂“P”旗(我船即将开航,所有人员应立即回船)。当引航员抵达,船舶呼号旗、引航旗升起。解掉第一根缆绳时,即降下“P”旗。

船舶挂旗常见问题

挂满旗其他的特殊要求:

满旗一般从早上8点升起,日落时降下;挂满旗时,信号旗要按照“两方一尖”的顺序悬挂;不得悬挂与各国国旗图案相同的通信旗,也不得悬挂用于表示战斗、防核化、防空袭的单旗。

挂旗时,旗绳的编号是以右舷第一根为第一挂旗绳,而左舷第一根为第二挂旗绳;然后右舷的第二根为第三挂旗绳,以此类推,到了别的国家,为了尊重所到国家,所到国的国旗就升在驾驶台顶大桅最右第一挂旗绳上,其他信号旗按照顺序依次悬挂。

1、不论在航行或停泊时,应悬挂的各类旗帜通常应在日出时升起,日落时降下。

2、在升旗时,应首先升起国旗,随后升起其他各旗;降旗时,先降其他各类旗,最后降下国旗。

3、在极地航行时,应在能看得见的情况下悬升相关旗帜。

4、船舶在进出港或其他必要显示国籍的情况下,国旗及各旗的升降时间视需要提早或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