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将目光投向海外市场,以ODI(对外直接投资)和FDI(外商直接投资)的形式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然而,完成ODI或FDI备案只是第一步,之后的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同样至关重要。本期昶嘉捷将为您详细解析ODI与FDI备案后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实操要点,助您轻松应对这一环节。
一、明确目的与对象
●ODI存量权益登记主要是针对已经完成ODI备案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要求其每年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平台报送上一年度末的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这一过程不仅是对境外投资活动的持续监管,也是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的重要手段。
●FDI存量权益登记则主要面向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数据,并将相关信息共享至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存量权益登记。这一流程旨在全面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的运营状况和权益变化。
二、操作指南
(1)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直接投资主体通过互联网搜索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或在地址栏输入http://zwfw.safe.gov.cn/asone就可以进入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登录界面。机构代码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的第9至17位,默认用户代码为:quanyidj,初始用户密码为:20150101Aa。
(2)登录系统依次点击“数据申报”-“存量权益”-“ODI存量权益登记”。选择年份,点击“查询”按钮,选中未申报记录,点击“新建/修改”按钮,完成“境外投资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和“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的信息填报,点击“保存”即可。
填报说明
●确定并填写境内股东持股比例。如境外投资企业系由境内多个投资主体持股,应合并计算所有中方股东持股比例。
●按照第一层级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以下简称境外SPV)合并财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分别填写资产、负债及权益数据。
●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境外投资企业资产合计”、“短期负债”、“长期负债”、“境外投资企业负债合计”、 “归属于境外投资企业全体股东的权益”以及“归属于境外投资企业全体股东的净利润”等项目均按照第一层级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外SPV)合并财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填写。
●“归属于中方股东的权益”、“归属于中方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余额”及“中方股东享有的净利润”等项目按中方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后填写。
●“境外投资企业应付中方股利”填写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给中方的股利。
●“分配中方股东的利润金额合计”、“汇回中方股东的利润金额合计”的当期数按上年度实际发生额填写。
● 如境外企业属于第一层级特殊目的公司,还需填写其在子公司中享有的权益,按照第一层级境外SPV合并财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填写。
★报送时间:上年度存量权益登记截止时间为次年6月30日。
三、注意事项
●若企业未按照要求报送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ODI存量权益登记),仍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管理。简单来说就是:
对未按规定办理的相关市场主体,外汇局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对其进行业务管控,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在按要求补报并向外汇局出具说明函说明合理理由后,外汇局取消业务管控,对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业务管控、暂停相关外汇业务、移交检查部门处罚等方式)
●若企业未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报送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FDI存量权益登记),即未按要求报送“多报合一”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管理办法》(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等法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