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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属维尔京群岛私募基金监管动态一览(2024上半年度)

发布时间:2024-11-13 阅读数:141
摘要:在2024年上半年度,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完成了一系列金融法规的修订及实施,在金融透明度和反洗钱法规方面均取得了显著进展。

一、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法规更新情况

(一)2024年5月 – BVIFARS系统正式上线以及该系统使用年费的最新信息

2024年5月22日,BVI ITA发布进一步通知[13],BVI FARS网站的付费功能仍未开通,但用户应继续按照截止日期完成所有申报义务,并忽略系统生成的支付通知,直至另行通知。

(二)2024年7月 – BVI实益所有权安全搜查系统法修订

对于“被动收入实体”,则其关于持股业务的报告将仅限于以下内容:

1.   实体的纳税人识别号码(TIN),如适用;

2.   与持股业务相关的总收入;

3.   实体的年度总收入;

4.   相关声明,承诺该实体在报告期间的活动是被动的;以及

5.   相关声明,承诺实体已遵守《BVI商业公司法》(The BVI Business Companies Act,“BVI BCA”)或《有限合伙企业法》(The BVI Limited Partnership Act)(如适用)下的法定义务。

(三)2024年4月 – BVI公司法草案重要修订

 

BVI公司法草案共68条,其中提议的大多数关键性改革与互评报告的建议措施相关,涉及修订的重要事项包括:

1.   股东名册(Register of Members)

根据BVI公司法草案,新增名义股东(Nominee Shareholder)和实益股东(Nominator Shareholder)相关信息将需要在股东名册予以登记,同时新增股东名册强制报备要求。股东名册将不会对公众开放查阅,但以下人士有权查看(“查阅权人士”):(i)公司本身,(ii)其注册代理人,(iii)公司书面授权的任何人,(iv)作为金融服务监管者、税务管理局、或其他根据法律授权处理事务的主管机关;以及(v)执法机构。

2.   董事名册(Register of Directors)

类似地,BVI公司法草案也要求公司在其董事名册中对名义董事(Nominee Director)和实益董事(Nominator Director)进行登记,同时扩宽了有权查阅董事名册人士的范围。在现行公司法下,董事名册虽然不对公众开放查阅,但可通过BVI公司注册处查阅现任董事名单。若修正案通过,则与股东名册一样,上述查阅权人士有权查看。

3.   实益所有权人名册(Register of Beneficial Ownership)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BVI BOSS法案已要求公司提供实益所有权人信息,并通过BOSS系统进行申报。若BVI公司法草案通过,则公司将被进一步要求存备实益所有权人名册,并根据草案要求向BVI公司注册处进行报备和后续更新报备。同样地,实益所有权人名册的查阅将仅限查阅权人士。

除上述重要修订以外,BVI公司法草案也进行了相关罚则的修订,以确保处罚措施具有足够的威慑力并遵循比例原则。此外,BVI公司法草案还就公司的解散、清算、迁册(Discontinuation/Continuation)与恢复(Restoration)等公司程序进行修订。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2024年2月 – CFATF发布2023年度BVI反洗钱互评报告

(二)2024年2月 – MLRO任命通知表的更新

(三)2024年4月 – BVI FSC启动2024/25反洗钱抽检计划与报告

     1.   BVI FSC 2024/25抽检计划

     2.   BVI FSC反洗钱初步检查报告(Reliance on Third Parties/Introduced Business Relationships

(四)2024年8月 – BVI公司需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交首次年度报告